|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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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 项目名称: 桂林市朝阳河排污通道治理工程(一期) 二、 项目 招标 编号: E******************1 三 、 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 ** 年 ** 月 ** 日 四、更改内容: 1. 招标文件第 三 章 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有限数量制(二)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和商务标评审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原为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0%,1亿元以下取**%-**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0%,1亿元以下**%-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信用建设公示栏目中查询,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桂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考评系统中,评定为“一等” 的企业得**0 分(百分制),评定为“二等”的企业得**分(百分制) ,评定为“三等”的企业或在桂林市住建考评中无信用行为信息记录的企业得**分(百分制) 中查询。 ”, 现更改为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 3、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 暂停 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运用 , 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企业信誉实力得分”评标时此项分值均以**0分计取。 ):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0%,1亿元以下取**%-**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 %(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0%,1亿元以下**%-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0%,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 / 中查询。 ”。 2. 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 原为 “**** 年**月**日 **时**分,开标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或网上开标室”, 现更改为 “**** 年**月**日 **时**分,开标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或网上开标室”。 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 做 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 地址: 桂林市中山南路**8号 联系人: 李工 电话:****-******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电商谷B座四楼 联系人:蒋福军、李秋凤、张燕香、周筱熙 电话:****- ******6 招标人: 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