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名称 | 安岳县****年第一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永顺镇) |
| 项目编号 | SC************** |
| 标(包)段名称 | 安岳县****年第一批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永顺镇) |
| 标(包)段编号 | SC****************1 |
| 二、变更内容与原因 | |
| 1、招标公告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第7条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特点和规模相适应的最低资质等级);(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4)其他要求:四川省省外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更正为: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第7条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2、请以此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 |
|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 | 安岳县永顺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 | 蒋先生 |
| 联系方式 | **********9 |
| 代理机构 | 四川金谷小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王女士 |
| 联系方式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