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8.****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都市新津区****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成都市新津区****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条修改为: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成都市新津文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宇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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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