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4,**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WSZ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荣昌城区停车位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荣滨南路等道路) 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荣昌城区停车位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荣滨南路等道路)”答疑通知发布如下: 问题1:关于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被人民法院执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是否有效的咨询。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的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具保函未赔付被诉后,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赔付义务,目前相关受益人已经向相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案件信息如下:1.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案号:(****)渝****执****号】,****年4月**日立案,执行标的******元。2.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南炳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案号:(****)渝****执****号】,执行标的******2元。上述第一个案件仅仅**万元标的,从立案开始至今已经超过两个月之久。还有项目中因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拒绝履行赔付责任,相关业主方在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中直接将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列入担保公司回避名单,拒绝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出具的保函。由此可见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根本无能力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请问以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目前的被执行和不履行投标担保责任的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评审。对任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评标委员会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感谢贵方对本项目的关注和监督。 问题2:单位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为专业分包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回复:满足,同时须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 问题3: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回复:可以。 问题4:我公司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过,竣工验收报告中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还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吗? 回复:需要。 问题5:投标函中的缺陷责任期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复:可以。 问题6: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回复:真实签订、具备法律效力且可印证履约的正式文件,可以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说明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进行评审。 问题7: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回复:本项目提供的主要清单中综合单价低于对应警戒线的,提供说明。 问题8: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施工单位盖章由我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回复:需要。 问题9: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回复: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财务要求执行。 问题**: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回复: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执行。 问题**: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 回复:本项 目招标人不委派业主专家,评标委员会共5人,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5人。 问题**:我公司业绩为三个项目合并招标,三个项目合起来满足业绩要求,但分别签了三个合同和分别验收,请问我公司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不满足,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执行。 问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可以为0吗? 回复:可以。 问题**:本项目是异地评标吗? 回复:不是。 问题**:我公司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工程完成**%后因项目经理离职申请项目经理变更,请问招标人我公司业绩可以作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业绩吗? 回复:如果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最终完成项目并签署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项目经理,可将该项目计入其个人业绩。 问题**: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回复:是的。 问题**: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回复:可以不提供。 问题**:自来水厂或者净水厂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不满足。 问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保函原件上需要加盖正本吗? 回复:不需要。 问题**: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回复:该质疑与本项目无关。如有人围猎专家等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相关线索,请潜在投标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 问题**:乡、镇供水厂及供水管道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不满足。 问题**: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回复:不需要。 问题**:项目经理以前在其他公司执业的业绩可以在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业绩使用吗? 回复:可以。 问题**: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满足,同时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新建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满足吗? 回复:不满足。 问题**: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年9月**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回复:招标文件中对是否提供财务报告申请赋码及查询截图未作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2.财务要求提供材料即可。 问题**:公园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回复:不满足。 问题**: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招标人名称需要填写吗? 回复:需要。 问题**: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回复:不可以。 问题**: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除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外(如投标函等),均以加盖公章的PDF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问题**: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回复:该质疑与本项目无关。如有人行贿专家等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相关线索,请潜在投标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 问题**: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包含招标文件的承诺内容可以不另行承诺。没有包含的承诺内容可以另行承诺。 问题**:招标文件中计算下浮率:总价报价下浮率= (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0%。请招标单位明确总价下浮率的详细计算方法和细则,是否扣除暂定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不可竞争金额再进行计算? 回复:下浮率计算中的投标总报价均获取自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进行计算。 问题**:该项目投标总报价或主要清单单项报价任意一项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均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中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说明也包含了具体原因、降幅比例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已从成本发票、支付凭证、合同文本及从主要管理人员、人工、材料、机械、施工措施方案、耗量、税金、管理费用等方面提供材料(注:如从人、材、机及其它成本相关方面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中相对应的价格须高于其证明材料中的价格)。投标人的报价合理性说明必须坚持正当竞争,不得简单以设备自有闲置、材料自生产、亏本让利、低价占领市场等理由进行解释,且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是否被废标? 回复: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主要清单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问题**:因施工合同为约定单价合同,未能明确合同金额或小于实际投资金额,提供业绩的合同协议书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投资金额指标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问题**: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部分单项报价是指单项工程或者本项目的投标总价合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还是清单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需要提供合理说明呢?如果单价未低于异常警戒线,但是投标合价低于了需要提供吗?为证明本项目公平公开原则,请建设单位和代理单位明确回复? 回复: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主要清单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中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说明须提供其具体原因、降幅比例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从成本发票、支付凭证、合同文本及从主要管理人员、人工、材料、机械、施工措施方案、耗量、税金、管理费用等方面提供材料(注:如从人、材、机及其它成本相关方面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中相对应的价格须高于其证明材料中的价格)。投标人的报价合理性说明必须坚持正当竞争,不得简单以设备自有闲置、材料自生产、亏本让利、低价占领市场等理由进行解释,且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主要清单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问题**: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回复:1、 本项目招标人不委派业主专家,评标委员会共5人,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5人 。2、该质疑与本项目无关。如有人行贿专家等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相关线索,请潜在投标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 问题**: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4、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什么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回复:1、可以不提供,2、可以,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包含招标文件的承诺内容可以不另行承诺。没有包含的承诺内容可以另行承诺,4、 本项目招标人不委派业主专家,评标委员会共5人,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5人 ,5、不是。 注:本答疑通知书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答疑通知书为准,本答疑通知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标人: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亿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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