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综合评估法-无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宁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六期)(监理)澄清公告各潜在投标人:广宁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六期)(监理)(标段编号:E**********************),现对招标项目作出如下澄清:1、关于项目工期澄清:本次项目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招标公告载明工期(**5日历天)与招标文件工期(**5日历天)存在不一致,本项目工期统一以招标文件载明工期(**5日历天)为准,所有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均按招标文件工期要求执行。2、因本次澄清发布时间距离原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本项目招标相关时间节点调整如下:(1)获取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 年 **月 ** 日 ** 时 ** 分(2)递交资格预审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 年 ** 月 ** 日 ** 时 ** 分(3)开标时间修改为:****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注:本澄清文件纳入本次招标完整文件组成部分,若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存在冲突,以后发澄清文件为准;各投标单位须结合招标文件、本澄清文件全部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广宁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年7月1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