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6,**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澄清说明3# 致各投标人: 象山县西周邻里中心建设工程-游泳池设备及相关服务(标段编号:A**********************)招标文件已于****年6月4日发布,现就有关内容澄清如下:
1、图纸电子版(澄清说明3#版本)已重新上传。 2、招标控制价清单+固化清单(澄清说明3#版本)重新上传。 3、修改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详见招标文件。 4、发布本工程【象山县西周邻里中心建设工程-游泳池设备及相关服务_1.2.补充文件】及其PDF版,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提供的招标文件补遗版为准。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6、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最新版编制投标文件,因未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内容以本次澄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招标人:象山县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浙江新梯闰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