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GP****-**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南省人民医院采购观澜湖院区开业信息终端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在“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中将“2.**.整机能效限定值:产品能效限定值应达到GB****0-****标准中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更改为:“2.**.整机能效限定值:产品能效限定值应达到GB****0-****标准中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
将“2.**.服务周期:a)设备停产后应继续提供质量保障服务(含备品备件),服务终止时间与最后一批设备交付时间间隔不低于6年”。更改为:“2.**.服务周期:a)设备停产后应继续提供质量保障服务(含备品备件),服务终止时间与最后一批设备交付时间间隔不低于3年”。
将“7.1与医院HIS系统无缝连接,实时接收HIS传过来的医嘱用药信息,并提供相应的接口升级服务,可以配合拆零设备识别门诊拆零药品监管码,无需人工匹配;所产生的集成费用又中标方支付。(提供设备实物照片详细说明)”更改为:“7.1与医院HIS系统无缝连接,实时接收HIS传过来的医嘱用药信息,并提供相应的接口升级服务,可以配合拆零设备识别门诊拆零药品监管码,无需人工匹配;所产生的集成费用由中标方支付。(提供设备实物照片详细说明)”。
2、在“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中将“8.投标承诺条款:(4)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提供原厂授权,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五个工作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原厂授权及确认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一致性”。未提供该承诺的,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修改为。“8.投标承诺条款:(4)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提供原厂授权,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五个工作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原厂授权及确认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一致性,能在所投产品品牌的官方渠道获取所投产品的基本信息。未提供该承诺的,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请投标人(供应商)详阅本文件中《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须知》,并自行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下载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 指南,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2.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分网(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网址https://ccgp-hainan.gov.cn/。 (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hainan.gov.cn/ggzyjy/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分网(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发布的为准。 3.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4.投标人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南省人民医院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号海南省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3房(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
电话:****-********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