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温州市鹿城区雪亮工程八期项目(温州市鹿城区雪亮工程设备更新节能改造)(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文件 | 原采购文件作废 | 以本更正公告三发布的“更正公告三采购文件”为准。 |
| 2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年6月**日 **:** | ****年7月**日 **:**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文件及更正公告内容与本更正公告三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三内容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勤奋路**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2号楼**4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鲍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3
质疑联系人:吴加佳
质疑联系方式:**********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鹿城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室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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