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9,**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四)智能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石首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污水分流改造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年6月**日收到相关潜在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提交的异议函, 招标人 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作更改。 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公告附件《关于石首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污水分流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的异议函的回复》。 招标人: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叁仁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