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GY_ZCB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苍溪县老司法局宿舍楼等 ** 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号致各潜在投标人:一.原招标文件中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项目管理机构(**分)中:施工单位人员: 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1 名:满足招标文件前附表1.4.1款条件得5 分。设计单位人员: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得2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2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3、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景观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2分,具有园林景观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修改为:施工单位人员: 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1 名:满足招标文件前附表1.4.1款条件得5 分。设计单位人员: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得2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2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3、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景观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二、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7月**日**:**。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感谢各投标人的理解和支持!招标人: 苍溪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