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生产负责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 证; (5)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6)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7)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8)材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材料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9)资料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3.所有投标人投标成功后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至静宁县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未上报人员信息、未通过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取得《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投标资格。 4.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通 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