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4,**2.5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甘洛县新市坝镇鲁格、则沟和柳姑产业园区补短补差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特别通知**号 各投标人: 一、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的通知》“一、入川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省外企业在“入川信息报送业务”时无需录入人员信息。本次招标可能存在省外企业无法按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要求提供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相关人员的无不良行为查询记录的情形。 因此,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是否提供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无不良行为记录,均得1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不足**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因此,本通知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等均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甘洛县新市坝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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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