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DQXJYTHSLSDHLDJ[J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乌鲁木齐市水资源配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项目(项目编号:E******************1)的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1、本项目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万元(大写:肆拾贰亿零柒拾捌万零柒佰元整),其中暂列金****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暂估价不作调整(暂估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 2、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作出修改,请投标单位以澄清中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为准。详见附件。 3、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表**.1类似业绩、专用合同条款及发包人要求做修改,请以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其它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文件。 特此澄清!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