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屏山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 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关于招标文件投标最高限价注明的暂列金与控制价不含组价清单的暂列金总额不一致问题,最终以控制价不含组价清单的暂列金总额为准。控制价不含组价清单的暂列金税前总额为:******4.**元,税后总额为: ******7.**元。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中投标最高限价 ********.**(其中暂列金 ******4.2元)元调整为投标最高限价 ********.**(其中暂列金 ******7.**元)元。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屏山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年 6月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