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ZHPG_GL_SXF[S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枣阳市国省道十处安全隐患消除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枣阳市国省道十处安全隐患消除工程(招标项目编号:XYZY-JSGC******GL-******)澄清以下内容: 招标文件 第一章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总工资格要求:具备公路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现更正为:具备公路或市政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调整内容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使用CA锁,自行下载查阅。 特此澄清 采购人:枣阳市公路事务发展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嘉名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