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德综合检验检测产业园建设项目厂区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补充通知(二) 招标项目编号:E******************1 各投标人: 宁德综合检验检测产业园建设项目厂区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标准格式中,投标文件雷同情形对应条款标注为“投标须知第3.7.6款”;因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模板系统固化,无法调整文字内容,平台生成电子保函统一标注为“投标须知第3.6.6款”,两处条款指向同一雷同情形。投标人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按系统模板开具标注“投标须知第3.6.6款”的电子保函,均视作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格式要求,保函整体担保效力不受该条款号差异影响。 本补充通知作为宁德综合检验检测产业园建设项目厂区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