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周王庙镇****年新市镇安置区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紫荆家园安置公寓房小区环境提升工程答疑纪要**号一、本项目采用陈述和答辩,具体内容如下:(1)陈述和答辩人:邀请所有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采用现场书面答辩。(3)陈述和答辩通知时间:确定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采用交易中心电话以电话方式通知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接到电话通知后应当场回复是否参加答辩(若5分钟内未回复的,两次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参加答辩的应当在接到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自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等候答辩,不同投标单位收到通知时间有差异的,以各自接到通知时间为准。(4)陈述和答辩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8号)。(5)陈述和答辩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陈述和答辩作答时间为**分钟)。(6)其他要求:(6.1)参加陈述和答辩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2)参加陈述和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任何资料。(6.3)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明确可供通知的联系电话并保证其正确性。(6.4)不参加答辩的、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参加答辩时未按要求提供证件的、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无法通知的、评标委员会认为答辩不通过的投标人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因上述答辩原因被否决投标的,均不调整评标过程中的评标基准价。本答疑纪要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按本答疑纪要求执行。招标人:海宁市融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杰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