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SLSDGCZHPG****[S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巫山县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项目****年度 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巫山县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规划建设项目****年度作以下补遗: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第3目业绩要求为:“ 投标人 自 **** 年1月1日起 至投标截止日止 (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 期为准 ) , 完成过 1个 工程造价****万元及以上造林工程 施工 业绩。 提供 :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 注: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 ” 即: 合同协议书 或 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或竣工报告或完工证明或结算报告 ) 或提供的业主证明 上注明的工程造价金额均可作为本项目工程造价评审依据。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后至****年7月8日**:**。 招标人:巫山县林业产业发展和科技推广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