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余姚市四明湖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小曹娥镇河渠整治工程 澄清修改公告(第2号) 各投标人: 现对“余姚市四明湖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小曹娥镇河渠整治工程”(招标编号:A******************5)作如下澄清,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公告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具体澄清内容详见下文,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二:资信标评分标准: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仅限于法定招标项目)和合同;②项目法人出具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上述2项材料无法认定工程规模、特征等的,还须提供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或监理签章的施工图纸或竣工图纸。” 调整为:“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仅限于法定招标项目)和合同;②项目法人出具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上述2项材料无法认定工程规模、特征等的,还须提供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或监理签章的施工图纸或竣工图纸。③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作调整。
招标人:余姚市小曹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招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