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SGZCBZHPG****[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陆溪永川区段源头及重点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总承包 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大陆溪永川区段源头及重点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澄清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本澄清文件,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一、根据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现对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设置的评审标准进行了更正,确保评标方法一致。 二、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制作(编制)投标文件,故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均不作调整。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川政鑫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