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工人疗养院健康管理中心及附属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含项目管理、造价、监理) 补充公告 **号 广东省工人疗养院健康管理中心及附属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含项目管理、造价、监理) 的招标公告于**2 6 年 6 月 5 日在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 。 现对本项目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 1 | 招标公告、第3.投标人资格 3.4 | 3.4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须配备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以上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3.4.1项目总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4.2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接监理服务的一方提供):具备建设部****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4.3项目管理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接项目管理服务的一方提供):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管理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4.4造价咨询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接造价咨询服务的一方提供):具备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4.5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上述四个岗位必须由不同人员分别担任,不得相互兼任。 | 3.4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须配备 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管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以上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3.4.1 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接监理服务的一方提供):具备建设部****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4.2 项目管理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接项目管理服务的一方提供):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管理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4.3 造价咨询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接造价咨询服务的一方提供):具备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4. 4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管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上述三 个岗位必须由不同人员分别担任,不得相互兼任。 | | 2 | 招标公告、第3.投标人资格 3.6 | 3.6 其他要求: ①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且拟担任本工程的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 为所属企业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 3.6 其他要求: ①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且拟担任本工程的 项目总负责人(兼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 为所属企业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 | 3 | 招标公告、附件一 | 详见原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 详见补充公告**号附件1《投标人声明》 | | 4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 |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 (5)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 (5) 项目总负责人(兼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5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5 |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及 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 应附身份证、( 监理负责人) 学历证、 职称证(如有)、 注册执业证书(如有) 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管理 /服务过 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 如有) 、有关证书( 如有) 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备注: 人员指注册在本公司人员(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人员),不含子公司人员,如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其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人员。 社保缴费证明须包含近一个月(****年5月)的缴费记录。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注册证书 或职称证书可提供电子证书。 |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 项目总负责人(兼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及 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 项目总负责人(兼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 应附职称证(如有)、注册证(如有)及投标人单位为员工购买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扫描件。其中 项目总负责人(兼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还应提供学历证明。 备注: 人员指注册在本公司人员(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人员),不含子公司人员,如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其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人员。 社保缴费证明须包含近一个月(****年5月)的缴费记录。 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可提供电子证书。 | | 6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 |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未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退还投标担保: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4.5 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确定存在下列情况之日起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1)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 | 3.4 投标保证金 ( 本条款不适用)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未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退还投标担保: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4.5 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确定存在下列情况之日起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1)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 | | 7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7 |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保留就此所产生的全部损失向该中标人追偿的合法权利。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 8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3 |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 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 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 | 9 |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补充公告**号附件2《 评标办法前附表》 | | ** | 招标文件第二卷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需求” | “ 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需求 ”详见原招标文件第**页有关内容所述。 | 详见补充公告**号附件3“ 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需求 ”。 该部分内容涉及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应部分(“9.项目管理单位人员”“8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9.监理单位人员”)亦同步对应修改,更新后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随本补充公告同步发布。 | | ** | 招标文件第三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二)投标函附录》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补充公告**号附件4 《(二)投标函附录》 | | ** | 招标 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表》 | 《综合评分表》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补充公告**号附件5《综合评分表》 | | ** | 招标文件第三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补充公告**号附件6《(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 ** | 招标文件第三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补充公告**号附件7《(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 | ** | 招标文件第三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补充公告**号附件8《(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二、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有更新,已重新打包电子招标文件(.STZF文件),请投标人以最新公布的.STZF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三、 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变更为:①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年6 月5 日**时**分至****年7 月** 日 9 时**分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年6 月5 日**时**分至****年7 月** 日 9 时**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址为:******)确认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②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年6 月5 日**时**分;截止时间:****年7 月** 日 **时**分 。 ③ 开标开始时间:****年7 月** 日 **时**分 。 ④递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光盘时间: ****年7 月** 日 9 时 ** 分至 ****年7 月** 日 **时 3 0分 ;递交地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 四、本补充公告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最后发布补充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 招标人: 广东省工人疗养院 日期 : **2 6 年 6 月 ** 日 补充公告**号 附件1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广东省工人疗养院健康管理中心及附属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含项目管理、造价、监理)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 登记 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 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若投标人未列全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但未列全的相关单位未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的,不视为投标人违反招标公告第3. 6 点 “ ③ ” 点 的规定或弄虚作假。)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 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 盖章 ) 项目负责人 (兼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兼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2 . 若为联合体投标,“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多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时, [ 格式示例:(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 ], “ 盖章 ”可由联合体主办方 盖章 。 补充公告**号 附件2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前一~三名分别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总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与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一、二、三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主办方。 |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特征码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 |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 | 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3项。 | | 项目总负责人 ( 兼任 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 | 符合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4项。 | | 项目管理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4项。 | | 造价咨询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4项。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6 其他要求”所述。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且符合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5。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 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与网上投标登记时一致。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或关键字迹清晰、容易辩认。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为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0分) | 资信业绩 部分: **分 技术方案 部分: **分 投标报价:**分 投标人得分=资信业绩部分 得分 +技术方案部分 得分+ 价格得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区间:[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区间。 评分报价: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总报价位于评标基准价计算区间内时为该投标人的评分报价,一个投标人只能有唯一的评分报价;不同投标人评分报价金额相同的,视为相互独立的评分报价。 1、当评分报价大于5个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评分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当评分报价小于或等于5个,且大于或等于1个时,取所有评分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3、当评分报价小于1个时,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为0分。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0 × ︱(有效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注: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评审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核准报价(投标总报价)。 | 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 如对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最终认定结论。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存在形式、资格或响应性评审的任何一项中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 若通过形式评审或资格评审或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本项目招标失败 。 补充公告**号附件3 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需求 1、项目最基本的人员需求以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 第四章合同条款( 摘录如下 )拟派人员团队为准,投标人须根据项目的情况、公司发展战略、投标响应等因素综合考虑,增加配备岗位及数量。 下表称为《服务 人员 配备要求表 》 | 合同条款 | 具体要求 | | 9.项目管理单位人员 | 乙方应至少指派4名有丰富项目管理经验的人员驻现场管理: ① 项目管理负责人员1名(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② 驻项目现场人员3名( 具备 工程类或经济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人员 需接受甲方的场地管理要求。 | | 8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 8.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不少于2人 : ① 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1名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② 驻项目现场人员1名 ( 具有贰级或 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人员 需接受甲方的场地管理要求。 备注: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9.监理单位人员 | 9.2应至少指派4名或以上有丰富项目经验的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管理: ① 其中 总监或总监代表 1名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 (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且具有 工程类或经济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人员 需接受甲方的场地管理要求。 | 备注:1)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人员安排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投入人员。2)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上表人员须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对应提供。人员不能兼任(除项目总负责人兼任监理负责人(监理总工程师)外)。3)驻场人员数量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实际工作的需要及项目进展配合调整,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 2、服务人员根据项目进度按委托人要求时间到位。 3、前期阶段 (即签订合同到施工单位进场前),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和 监理 应各 安排至少一人 (均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其岗位对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 注册 建造师资格,总数量不少于 3人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程驻场。另外,项目开始启动时至服务期结束,派遣不少于2名驻甲方场地人员(一人具备工程管理中级或以上职称,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公文写作能力;一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具有5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全过程造价管理流程;两人中一人具备C1驾照),自带办公设备,服从甲方考勤管理,常驻甲方办公场地开展项目相关服务工作以及服从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与投入本项目驻现场管理人员不能兼任。 4、所有人员资历证明材料 应满足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以及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表”后附“说明”的要求。 补充公告附件4 (二) 投标函附录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 1 | 项目总负责人 ( 兼任 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 | 姓名: | | | 2 | 项目管理负责人 | 姓名: | | | 3 | 造价咨询负责人 | 姓名: | | | 4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5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6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7 | 投标报价(元) | 详见“六、服务报酬清单” | | | 8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注: 1、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投标人 不得 对本表格式进行修改。 补充公告附件5 综合评分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部分 | 企业信誉 ( ** 分) | 1、 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方 提供) 具有 有效的质量 管理 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 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具备以上任一项认证得1分, 本项最高得4 分。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方 提供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包含****年),连续获得"A级纳税人"称号5年或以上得7分,连续4年得5分,连续3年得3分,连续2年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7分。 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承接造价咨询服务的 一方 提供)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AAA级证书得7分;AA级得4分;A级得2分。 没有获得过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7分。 | | 企业业绩 ( ** 分) | 1、项目管理服务业绩: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接项目管理服务的 一方 提供)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完成 过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业绩或项目代建业绩的,每项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2 、工程监理业绩: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接监理服务的 一方 提供)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完成 过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的,每项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3 、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接造价咨询服务的 一方 提供)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独立 完成 过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 ,每项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 | 企业获奖业绩 (6 分) | 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 (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接监理服务的 一方 提供) 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 (1)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 (2)获得省级(含副省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 (3)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 本项最多得6 分。 | | 人员资历 (9 分) | ①拟派服务 人员配备均满足 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中“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需求”中《服务人员配备要求表》 数量和要求的,得3 分;数量或要求不满足的,每人扣0.5分; 此①项 最多扣至0分。 ②拟派服务人员中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人加2分,最高得6分(同一人员只计分一次)。 本项“人员资历”最多得9分。 | | 2.2.4(2) | 技术方案 部分 | 项目管理分析及应对措施(9 分) | (1)项目建设管理方案完整,包括本项目从前期工作到最终验收交付全过程管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全阶段管理、工程报建、工程监理、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监督、合同管理、施工管理、信息管理,以及最终的验收手续办理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的所有环节,方案完整,措施得当,管理细节到位,具有可执行性,符合本项目特点,得(5,9 ]分; (2)项目建设管理方案较完整,项目建设管理方案包括项目统筹及总体管理、项目设计管理、项目进度管理、项目质量管理等,措施较得当,管理细节基本到位,较符合本项目特点,得(2,5]分; (3)项目建设管理方案不够完整,达不到“(1)”、“(2)”标准情况的,得(0,2]分; (4)无提供项目建设管理方案,得0分。 | | 监理工作方案的要求(9 分) | (1)监理工作方案完整,监理工作方案包括监理工作总程序、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安全管理监理工作程序、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程序、投资控制监理工作程序、组织协调监理工作程序、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制度等内容,措施得当,具有可执行性,符合本项目特点,得(5,9 ]分; (2)监理工作方案较完整,监理工作方案包括监理工作总程序、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安全监理工作程序、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程序、投资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程序等内容,措施较得当,较符合本项目特点,得(2,5]分; (3)监理工作方案不够完整,达不到“(1)”、“(2)”标准情况的,得(0,2]分; (4)无提供监理工作方案,得0分。 | | 造价咨询工作方案的要求(9 分) | (1) 对本项目实施 各阶段的 造价咨询工作的分析准确、详细,应对措施针对性强、详细具体、合理可行性强得(5,9 ]分; (2) 对本项目实施 各阶段的 造价咨询工作的分析较为准确、比较详细,应对措施针对性较强、较为具体、合理可行性较强得(2,5]分; (3) 对本项目实施 各阶段的 造价咨询工作的分析一般,应对措施针对性一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0,2]分; (4) 无提供造价咨询工作工作方案,得0分。 | | 投资控制要求(9 分) | (1) 制定了针对性的投资控制措施,投资控制原则、任务及制度合理、齐全,能提出资金运用的合理化建议,各项措施明确具体,切实可行得(5,9 ]分; (2) 已制定投资控制相关措施,投资控制原则、任务及制度基本合理、较为齐全,能结合项目实际提出一定的资金运用建议,各项措施较为明确,基本可行,得(2,5]分; (3) 制定了基本的投资控制措施,投资控制原则、任务及制度基本完整但不够细化,资金运用建议较为笼统,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得(0,2]分; (4) 无提供投资控制工作方案,得0分。 | | 工程施工管控(9 分) | (1) 施工管控方案内容完整、体系健全,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文明施工等管控目标明确,组织架构、岗位职责、管控流程清晰合理;关键工序、风险点识别全面,针对性管控措施具体可行,应急预案完善;方案可操作性强,符合现行规范及项目实际,能有效指导现场施工管理,得(5,9 ]分; (2) 施工管控方案内容较完整,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管控目标明确,组织体系、岗位职责、管控流程基本合理;对主要工序及风险点识别较全面,管控措施针对性较强,应急预案基本完善;方案具备可操作性,基本符合规范及项目特点,能较好指导现场施工管理,得(2,5]分; (3) 施工管控方案内容基本完整,质量、安全、进度等管控目标基本明确,组织架构、岗位职责、管控流程基本清晰;对主要工序及常见风险点有所识别,管控措施基本可行,但针对性和细化程度一般;应急预案基本具备,可操作性一般,得(0,2]分; (4)无提供工程施工管控工作方案,得0分。 | | 2.2.4(3) | 价格部分(**分) | 报价得分(**分) | 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分:投标有效投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偏1%扣1分,每下偏1%扣0.5分。直至扣至0分。 (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说明: 1、企业信誉 1.1提供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1.2 “ A级纳税人称号 ”:投标人(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须提供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或以上)国家税务局官网(含在国家税务局官网单列的城市)纳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时间以网页截图上注明的公示评价(评定)年度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 材料 的不计分。 1.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AAA级证书”:提供 有效期内的 证书扫描件,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为准,不提供或 提供的资料不满足上述要求的 不得分。 2、企业业绩: 2.1类似项目管理业绩或项目代建业绩需提供项目管理或项目代建委托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 2 类似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的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 3 造价业绩: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 4 合同中包含管理业绩(项目代建)或监理或造价的非单一内容的业绩,可在相应的业绩评审中得分。 3、企业获奖业绩: 3.1监理项目获奖:①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奖杯、奖牌清晰图片,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如 获奖项目 不发放证书/奖杯、奖牌的,以颁发机构 获奖 公示截图 / 获奖 通知文件 截图作为获奖证明,获奖时间以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②同一工程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算。③国家级奖指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省级或市级(含副省级) 奖项 包括:由省、市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质量类工程奖项或优质工程评价或质量评价优良或质量水平评价A级(或以上) , 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钢结构、机电安装、 装修、 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只计算房建类工程质量 类 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如颁发单位为行业协会(或学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或学会)在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已登记备案的查询信息截图页。 ③获奖 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获奖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4、 人员资历: ① 须提供相应要求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 岗位证书 的电子证件或扫描件。 ②专业以职称证上所列专业为准。 ③人员应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须包含近一个月(****年5月)的缴费记录。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未提供社保证明或允许缓缴证明的,不予以计分。 5、以上所附业绩、证书及奖项等证明文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6、投标人的资信业绩部分 得分 、技术方案部分 得分为各评委 该部分 评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补充公告**附件6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 传 真 | | 网 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企业 监理 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成立日期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技术人员数量 |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各类注册人员 | | | 经营范围 |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 备注 | |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 投标人提供的 投标人基本 情况 信息 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补充公告**号附件7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 | 姓 名 | | 年龄 | | 注册证书 (或上岗证书)名称 | | | 职 称 | | 学历 |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 工作时间 | | 从事监理工作时间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 投标人须知第3.5.6项及评标办法 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书以及社保缴费证明 ) 。 项目总负责人 (兼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管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应附本简历表,其余人员无需本表。 2、 投标人提供的 主要人员 职称 、 资格(含证书编号) 、学历(如有要求)等信息 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补充公告**号附件 8 (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技术职称 | 拟担任的职务 | 有何种证书 | 岗位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1、 投标人应根据 投标人须知第3.5.6项及评标办法 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证书以及社保缴费证明 )。 2、 投标人提供的 主要人员 职称 、 资格(含证书编号) 等信息 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