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原招标文件中设计单位资质要求: 现修改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原招标文件中关于业绩及获奖需提供材料的澄清: 1、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3.3.3.1.2投标人提供的企业设计工程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电子文档;(2)设计合同电子文档。 现修改为: (1)中标通知书电子文档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电子文档或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2)设计合同电子文档。 2、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3.3.3.2.1投标人提供的测绘工程所获奖项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电子文档,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一次,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日期为准。 现修改为: (1)测绘合同电子文档;(2)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电子文档。 3、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3.3.3.2.2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工程所获奖项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电子文档,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一次,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落款日期为准。 现修改为 (1)中标通知书电子文档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电子文档或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2)设计合同电子文档;(3)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电子文档。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新增: 付款方式: (一)测绘费用支付 进度款:海域外业测绘、内业数据处理、成果图件分阶段提交,各阶段成果审核合格后,支付该阶段对应费用的 **%;全部测绘成果整体验收合格后,付款至测绘合同总价的 **%。 尾款:待项目完成整体竣工结算后,无息付清剩余5%。 (二)设计费用支付 阶段进度款:全套施工图经招标人审核合格后,付款至设计总价的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设计总价的**%, 尾款:待项目完成整体决算完成后,无息付清剩余 5%。 (三)施工费用支付 工程预付款:合同生效、施工相关手续完备后 ** 个工作日内,支付施工暂定总价的 **% 作为工程预付款,预付款在后续进度款中分期扣回。 月度进度款:实行按月计量支付,承包人每月 ** 日前报送当期进度资料,招标人在 **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按当期验收合格施工产值的 **% 支付进度款;水下修复、植被种植等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当期工程量不予计价。 竣工结算款: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核对工作完成后,支付至施工结算审定总价的 **%。 质量保证金:剩余结算总价的 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经核查生态修复效果良好、工程无质量问题且完成决算后,将质保金一次性无息返还。 四、本项目无工程量清单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