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宜宾市翠屏区安阜街道****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及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建筑安装工程费等描述进行调整。 二、 将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1资质要求修改为:(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及相应的设计、施工组织能力;(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将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2业绩要求中的施工业绩要求修改为:“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金额(或建安工程费)金额不低于****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含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联合体任意单位提供即可)。” 四、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安阜街道办事处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