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远市环城东路(清远大道至乐广高速)道路工程(环城东路与清远大道交叉口工程)给水管道迁改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传达范围:清远市环城东路(清远大道至乐广高速)道路工程(环城东路与清远大道交叉口工程)给水管道迁改工程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各潜在投标人: 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修正为:“金额:9万元”。
若本澄清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 标 人:清远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清远市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