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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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石家庄市藁城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标段二 招标文件澄清(第1号) 致各投标人: 石家庄市藁城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标段二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一、主动澄清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年6月**日8时**分”修改为:“****年6月**日8时**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的内容已调整。 其他内容未做调整,具体详见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
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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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