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年产****0吨磷酸铁(锰)锂项目(项目名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 补遗文件 ** 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年产****0吨磷酸铁(锰)锂项目(项目名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 (以下简称“本项目” )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将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中,企业类似项目业绩,“(2)类似项目业绩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只认定为该类似项目业绩中联合体牵头人的全过程工程业绩且在该业绩中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三项咨询服务内容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以联合体其他成员身份承接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不予认定。”更改为“(2)类似项目业绩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只认定为该类似项目业绩中联合体牵头人的全过程工程业绩且在该业绩中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三项咨询服务内容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以联合体其他成员身份承接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不予认定。”。 2、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