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HPGPBMB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更正原因: 1、修改系统里的否决投标条款配置。 更正内容: 1、系统里的否决投标条款配置修改为: B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2 本次投标过程中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B1.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 工程项目电子清标不符合实质性要求。(标书特征码、清单符合性审查、措施项目符合性审查、其他项目符合性审查、取费检查、清标结果及标书雷同性分析) B1.5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6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B1.7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人发布工程量清单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数量、单位编制投标报价的。 其他内容不变。详见澄清文件。 赤峰赤诚金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更正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