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蛟流河流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六户、九龙、杜尔基)勘测设计第2次澄清 项目编号:F******************1 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出如下澄清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
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2.4 预估勘察设计费:**0万元,最终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勘察设计费为准。现变更为2.4 预估费用:**0万元,最终以初步设计批复的相关费用为准; -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2.3以取费基数的百分比形式报价(最多保留2位小数),取费基数为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相应阶段的勘察设计费总价报价。现变更为3.2.3以取费基数的百分比形式报价(最多保留2位小数),取费基数为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相应阶段的相关费用总价报价; -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2.4招标控制价(费率):最终批复后的勘察设计费***0%。现变更为招标控制价(费率):最终批复后的相关费用之和***0%; -
原招标文件中附件四中中标费率(初步设计批复勘察设计费): %。现变更为:中标费率(初步设计批复的相关费用之和): %; -
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中愿意以初步设计批复勘察设计费的%(大写:佰分之)的投标总报价,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工程质量达到标准。现变更为愿意以初步设计批复相关费用之和的%(大写:佰分之)作为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关工作,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其他内容不变。各投标人如有疑问,可联系本项目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 代理机构:中鸿荣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