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中(1)设计修改为“(1)设计:①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人防(含平战转换预案)、幕墙、智能化(含安防)、景观(含红线外沿河景观带及红线周边景观提升)、室内设计(含会所、售楼处、样板房、公区(含地上及地下)、精装修房等)、海绵城市、绿色图章、室外综合管线、变配电设计、泛光照明、标识标牌、地库提升、门窗及立面深化、设计概算等设计工作。所有设计需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并确保通过各阶段相关报批、审查、评审、论证、图审等。②发包人、代建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深化、优化设计、专项深化设计、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内容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服务范围。设计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并通过相关审查。同时须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批复,配合完成各项报批报建相关审批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调整、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等服务工作。” 2、修改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1条款及1.4.2条款。 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条款中补充了相关资料及下载链接:****** 提取码:mv7z 。 4、合同及设计任务书以本次澄清答疑上传为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