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SCZX-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海事法院本部及连云港、南通、泰州、苏州派出法庭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二)服务方案”中,“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设计方案’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现更正为:“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项目管理服务方案’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海事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8号 南京海事法院
联系人:陈思奇
联系电话:**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5号
联系人:陈瑜
联系电话:**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瑜
电话:**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招标文件更正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