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阆中市洪河水片区燃气管网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澄清文件**号
提问: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设计人员要求: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社保证明(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省外企业投标人员必须为入川登记人员,注册类人员证件应与入川登记注册相符,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如无则不得分。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年**月**日发布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的通知》(川建审函〔****〕****号):在“入川信息报送业务”中企业无需录入人员信息,厅官网不展示除在川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信息。因此,省外企业除在川负责人外,其他人员的信息无法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获取截图。该要求与省住建厅现行入川信息报送政策不符。 回复: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年**月**日发布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的通知》(川建审函〔****〕****号)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4(5)注:(2)中关于省外企业投标人员必须为入川登记人员的相关要求不作为评审依据。
招标人:四川阆中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嘉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