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7,**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现变更为“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企业业绩、奖项均予认可,均按照招标文件标准分值计分、不再进行加权折算,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本条款描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3、本项目评标办法(fyq)更新,请投标人重新下载。联合体协议书详见本澄清附件。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