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ZHPGF_GCJSTYFW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利路(长虹南路-老龙堤巷)新建工程、黄家营路南延伸段新建工程等8个项目勘察设计澄清通知(第一次) 招标编号: XYSZ-JSGC******SZ-********1 各潜在投标人: “福利路(长虹南路-老龙堤巷)新建工程、黄家营路南延伸段新建工程等8个项目勘察设计” 作如下澄清通知: 一、原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人员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勘察工作的成员单位正式职工。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正式职工。 现修改为:(2)人员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勘察工作的成员单位正式职工。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正式职工。 二、原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勘察工作的成员单位正式职工。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正式职工。 现修改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勘察工作的成员单位正式职工。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正式职工。 三、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调整至****年6月9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 年6月**日8时**分;开标时间调整为:****年6月**日8时**分。 请各投标人使用CA锁,自行下载查阅。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答疑澄清通知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当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或答疑澄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为准。 招标人: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6月2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