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远市中心城区及连州市区、佛冈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之佛冈县公共供水网漏损治理项目(二期)勘察、初步设计 答疑澄清(**号)
至各投标人: 清远市启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佛冈县城乡饮用水服务中心委托,就清远市中心城区及连州市区、佛冈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之佛冈县公共供水网漏损治理项目(二期)勘察、初步设计项目作出答疑澄清: 问题1: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关于勘察负责人素质第2点自****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过建安费****万元或以上的市政管网(供水或者排水类)勘察业绩(勘察或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如提交的是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勘察负责人业绩作为勘察负责人是否符合要求? 答:符合要求。 若本修改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佛冈县城乡饮用水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启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 ****年 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