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2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 誉(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与 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无要求; 修改为:(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 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无要求;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项目管理机构 评分标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施工技术负责人 1 人:具备市政公用工 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修改为:施工技术负责人 1 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得 1 分。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年 5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