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综合评估法-无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高要区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答疑纪要致各潜在投标人:高要区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于招标文件答疑提问截止时间****年5月**日**:**前收到潜在投标人在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的存疑问题,汇总各潜在投标人提出本项目招标文件存疑问题并答复如下:1.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6“施工图设计费、建安支付方式及结算方式”(2)工程建安费具体如下:②对于合同价为暂定价即投标采用总价下浮(综合单价未下浮)的情形:若承包人投标采用总价下浮方式,且其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未按中标下浮率调整,进度款计价按实际完成产值的**%计算,实际完成产值依据肇庆市高要区投资评审中心已批复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乘以经监理及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再乘以中标下浮率核算。请问这个核算是否正确?是否应该为“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1-中标下浮率)核算?请明确。答:应该为实际完成产值依据肇庆市高要区投资评审中心已批复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乘以经监理及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核算。备注:如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有不同之处,以答疑纪要为准。招标文件未变更部份,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正和修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一部份,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约束力。招标人:肇庆市高要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盖章)招标代理单位: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期:二0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