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岳城水库大坝上游护坡损毁修复工程监理标答疑 关于“第七章 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1.1同类工程业绩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扫描件,监理合同中需体现工程规模或投资额。”的问题: 1.部分监理合同中,未显示工程规模或投资额。请问:是否可以提供初设批复或业主盖章的相关证明、相关验收鉴定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作为补充。 答复:可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