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宁县教育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三标段)子项目三、子项目四施工 补遗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长宁县教育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三标段)子项目三、子项目四施工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一、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包含招标控制价清单、招标清单、招标控制价不含组价)有调整,请以本次补遗发布的文件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3.** 元现变更为:********7.** 元。 三、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5月**日**时**分现变更为:****年6 月 **日**时**分。 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5月**日**时**分现变更为:****年 6 月 **日**时**分。 原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年 5 月** 日**时**分现变更为:****年6月7日**时**分。 原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年5月**日**时**分现变更为:****年 6 月**日**时**分。 四、原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招标控制价清单、招标清单、招标控制价不含组价)与本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补遗文件为准。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补遗文件,投标及评标时均以本次上传的补遗文件为准,因未及时下载查阅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长宁县竹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年5月**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