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9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3 人,专家 6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现修改为: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特此通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