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黔南州机关幼儿园(总园)建设项目(二次) 第1次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黔南州机关幼儿园(总园)建设项目(二次)进行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本项目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为人民币:叁仟叁佰陆拾贰万零玖拾肆元柒角柒分(¥********.**),现更正为:本项目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为人民币:叁仟叁佰柒拾玖万伍仟肆佰捌拾陆元贰角贰分(¥********.**)。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 2.2.4(6)企业业绩(5分):类似项目业绩指****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经完成施工或正在施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提供每提供1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得2.5分,本项满分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的复印件为证明材),现更正为:类似项目业绩指****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的(以中标通知书落款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每提供1个符合要求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得2.5分,本项满分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的复印件为证明材料)。 3.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更正顺延至:****年**月**日** 时**分。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答疑澄清文件!如不及时查看,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澄清!
招 标 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机关幼儿园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