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平新采磋商-****-**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人民政府****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 2、原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3、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 变更为 |
| 详见附件内容 |
| 5、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1、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本更正公告附件中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2、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 电话:****-******6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人民政府 |
|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与西环路东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致诚弘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北段中原商场家属院2楼商铺**1号 |
| 联系人:孙女士 |
| 联系方式:****-******6 **********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
| 联系方式:****-******6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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