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LZ_BZKCSJ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泸州市长江滨江路(纳溪段)项目、纳溪绕城 干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文件 澄清 ( 2 ) 致各 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其他主要人员评分标准中,“加盖章投标人鲜章”修改为“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本次澄清未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进行修改。 招标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 ****年5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