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DQAKeSuNCGLGCBZSGJSPFZDBJF[JT]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9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9.**元(大写:肆佰陆拾万零叁仟叁佰叁拾玖元贰角柒分)(暂列金按清单合价金额的3%计列)。现变更为:招标控制价:******9.**元(大写:肆佰陆拾万零叁仟叁佰叁拾玖元贰角柒分)(暂列金******.**)”。2.原招标文件3.2.**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在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评标价计算公式: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实际本项目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投标函文字报价中含暂列金额)进行计算。现变更为:评标价计算公式: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