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GLGCJPSZDJ****[JT]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龙嘴至芭蕉滩龙河两岸农村公路改建及安全生命防护安装工程 答疑及补遗通知 一、 答疑部分: 问1:我公司业绩竣工时间为****年之后,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1:详见补遗。 问2:我公司业绩为公路工程项目含人行道,是否满足要求?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 2 :1、不满足。人行道属于市政道路工程范畴,是城市道路 的附属工程,与本项目招标范围中的步道属于不同的工程类别 。2、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但提供的说 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 问3: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6条“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要求,施工员 3 人,安全负责人 1 人,安全员 1 人,测量员 1 人。请明确安全负责人是否为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否需要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对发证机关有无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是指?施工员、安全员、测量员的发证机关所指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若我司在合同谈判阶段未能提供相应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等证明材料,除取消中标资格外,是否会受到相应处罚,如:承担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答3: 安全负责人为注册安全工程师 ,需具备 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安全员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施工员及测量员具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交通运输专业能力评价合格证书,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中国安全生产协会颁发的安全评价师证书;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因无法提供人员证明材料导致无法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违约处理,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问4:请问投标函中的工期、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和安全目标可以填“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对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要求为公路工程类,请明确包含哪些专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我司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重庆市公路建设信息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基本信息截图和《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外地入渝施工企业信息查询截图,请问截图应附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哪个部分。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4:1、可以。2、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但须确保截图清晰可辨,所载信息真实、有效。4、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承诺。 问5:我直接给你可直接复制提交的 一、本次招标文件业绩不合理的核心点 1.合同估算****万,却要求≥****万业绩,门槛过高 2.仅认“公路含步道”,范围过窄、排他 3.与项目规模、技术难度不匹配,属于排斥潜在投标人 4.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一、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业绩要求设置不合理,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请求修改并取消过高、过窄的业绩门槛。 二、事实与理由 1.业绩金额要求过高,与本项目规模严重不匹配 本项目本次招标合同估算金额为****万元,招标文件却要求投标人自****年1月1日起,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含步道)新(改)建项目业绩。 该业绩金额几乎等同于本项目金额,明显超出项目实际需要,属于抬高门槛、排斥中小企业及具备相应施工能力单位的情形。 2.业绩范围限定过窄,设置排他性条件 招标文件限定必须为“公路(含步道施工)新(改)建项目”,但本项目仅为农村公路改建+人行步道+安防工程,技术难度低、工艺简单,无需限定如此狭窄的业绩类型。 该要求与合同履行无关,限制了具备同类公路施工经验单位参与竞争,构成不合理限制。 3.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本次业绩要求金额过高、范围过窄、与项目不匹配,已构成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三、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七)项 3.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部门关于严禁设置过高业绩门槛、排斥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 答 5 : 本项目的业绩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农村公路,路线长3.**0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另含步道建设,路线长7.**8公里,净宽3.5米,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合同估算金额为****万元,因此 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与项目 的 特点和需要 相符,不存在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七)项规定的情形。 问6: 招标文件怎么审核通过的,值得深思。公路含步道施工的业绩,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答6:同答疑5。 问7: 公路步道业绩,业主胆子够大,应该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吧。看吧,又是一个低价高中。拭目以待。各投标单位,不要去当垫脚石。 答7:同答疑5。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3条业绩要求调整为:☑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含步道施工)新(改)建项目业绩。 提供:该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官方平台查询到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能够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指标的,无须再提供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若网页截图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指标的,可以补充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中5.1.1 调整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随本补遗一并发出。 4、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元,其中含安全生产费:******.**元。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修改为: 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的 **%,投标总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9,**5.1元 。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调整为: ** 万元整(人民币)。 招标人:石柱县通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