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LZ_BZJL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沱江滨江路(南光路至沱三桥段)工程(一期) 监理 招标 文件 澄清 ( 2 ) 致各潜在投标人: 此次澄清修改招标文件以下内容: 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人员资历评审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职称“市政工程专业”修改为“市政工程类”。 2.提问和异议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月**日**∶**”。 此次澄清未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进行修改。 招标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 ****年5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