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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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的5中的成交人不得擅自做主更换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现修改为中标单位不得擅自作主更换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5)的业绩(8分):投标人近3 年(****年至今)提供1 个类似项目业绩(含在建)得2 分,最高得8 分。现修改为业绩(6分):投标人近3 年(****年至今)提供1个类似项目业绩(含在建)得2分,最高得6分。另增加一条不拖欠工资承诺(2分):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的得2分,不承诺不得分。得分依据: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未下载查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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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