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龙胜县拉麻产业园二期厂房建设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 E******************1 首次公告日期:****年0 5 月 ** 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 澄清信息 澄清 事项: ☑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采购结果 澄清内容 : 三、澄清事项及内容: 1.由于第九章“ 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 …… ”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条款“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中“(2)财务要求:”及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第2.1.3条款“资格评审标准”中“ (七)企业财务状况 ”内容前后不一致,现对第九章“ 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 …… ”对行以下澄清,以下述澄清内容为准。
2.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 澄清 内容的,作相应 澄清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四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胜各族自治县市场开发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龙胜县龙胜镇浔江北区滨江大道崇粉街1幢1单元/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建设路6号 联系人:杨陶 电话:**********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号合鑫大楼6楼 联系人:常春华、廖云 电话:****-******1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