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海州区财政局委托,就海州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年4月**日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应采购人要求,对原公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首次公告日期、媒体:
项目名称:海州区政策性农业保险
项目编号 :HZ************6
首次公告日期:****年4月**日
公告媒体: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二、更正事项及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中:
1.价格分:**分
提取当年承保机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总额的≥2%(A%)做为政府部门的管理费,用于政府农业保险工作机构开展农业保险的组织、宣传、监管等相关工作费用支出。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A%)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x **分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现更正为:
1.价格分:**分
提取当年承保机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总额的≥2%(A%)做为政府部门的管理费,用于政府农业保险工作机构开展农业保险的组织、宣传、监管等相关工作费用支出。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A%)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x **分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二)原采购文件第二部分投标文件编制七、投标文件的组成中:
1、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单独装订,否则投标无效;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详细报价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现更正为:
1、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单独装订,否则投标无效;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连云港市海州区财政局
联系人:彭小倩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号
集中采购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室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