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担保的情形“2、其他: 有《关于印发<台州市工程建设投标保函管理规定>的通知》(台公管办〔****〕2号)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修改为“(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包括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2、其余未涉及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台州市工程建设投标保函管理规定>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