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ZHPG_FHJHZ[TY]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湖北省淳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河湖管护必需的智慧监管设施建设)( 第二次 ) 第一次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湖北省淳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河湖管护必需的智慧监管设施建设)(第二次)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如下: 1、原招标公告中“计划工期:**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变更为“计划工期:**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本次招标工作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年5月**日上午8时**分”变更为:“****年6月2日上午8时**分”。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答疑澄清通知的内容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当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或答疑澄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为准。 招标人:湖北省淳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诚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